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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是如何进行电影审查的

日本是如何进行电影审查的 - AcFun弹幕视频网 - 认真你就输啦 (・ω・)ノ- ( ゜- ゜)つロ http://www.acfun.tv/v/ac519215


摘 要:目前国内对日本电影审查和分级问题的研究,仅停留在对其分类等级的简单介绍,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文献。本文以日本电影审查和分级制度为研究点,在充分研究相关理论问题的基础上,立足原始文献,注重法律视角,通过典型研究和比较研究,历史主义地透视日本电影管制制度的发展历程,在比较的语境中思考中国现行的电影放映制度,希望能为建构有中国特色电影审查与分级制度提供一点思路。
一、引 言
电影,这一特殊的艺术表现和大众传媒形态,其传播由于具有时间上的迅速性和空间上的地域广延性、重复展现的便捷性等诸多优势,从诞生之日起,就作为一种被世人普遍接受的娱乐形式在全世界迅速普及。
然而,由于各国在政治体制、文化价值观上的差异,即便是对同一部影片,不同国家的政府和法制体系、甚至同一个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的价值认同感是不同的。于是,与本国的国家意志和文化价值认定相适应的电影审查制度也就随之产生了。
那么,在脱胎于东方式的封建社会却又认同资本主义价值体系的日本,它的电影审查制度是如何与国家意志和民族文化价值观相适应的?日本电影审查制度是如何形成与具体实施的?这种认识和实施又是如何逐步演进的?作者在充分参考日本国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实例进行深入分析,以期形成对日本电影审查制度的整体认识。

(配图)
二、“映画”与“检阅”——早期的电影和电影“审查”
在现代日语中,电影叫做“映画”。然而,在电影这个新生事物刚进入日本社会的早期,人们却不是这样称呼它的,那时叫“活动写真”或是“活动幻灯”。
在当时的日本人眼里,电影只是其中的人物或事物能够动的“画”或者“幻灯”。这种“活动写真”,和当时世上流行的曲艺、说书、杂耍、戏曲同列,都是“見せ物”(即“给人看的东西”),因此,自然也就没有专门适用于“活动写真”法律了。
相对于今天对电影胶片、对剧本的“事前审查”,当时实行的是一种颇具随意性的“中途审查”,和警察维持社会治安的行为没有什么区别。
首先,放映电影的场所要符合地方政府首脑和警视总监(类似于我们今天的公安局长)颁布的规定;其次,为了便于对电影情节内容进行审查,每个剧场都设有所谓的“临监席”,由当地的派出所派警察执行现场审查。
以下是文献记载的电影进入日本初期警察进行审查的一个典型案例。
明治三十年(注:公元1898年)六月,在栃木県鹿沼町的“大二座”剧场,从二十二号起,连续三天反映了美国影片《蝴蝶之舞》。
第一天,由于警察署长等官员也在观众席中,一切正常。可是到了二十二号夜场,当银幕上出现剧中人高高扬起腿跳舞的镜头时,坐在二楼临监席的警察突然提着灯来到一楼后台吼道:“停!”,辩士争辩道:“昨天署长不是看得很好的吗?”双方争执起来,互不相让。考虑到署长也没意见这一层,最后双方达成妥协——以剪裁掉这一组镜头,影片可以继续放映的结果而告终[1]。
本案例中,当事临监警察的审查依据正是电影进入日本以前就有的,与报纸、出版相关的法令。依据1887年修订颁布的出版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上述镜头就可以被当事警察视为“妨碍治安,有伤风化”的行为。
三、电影审查制度建立、发展、演变的历史特征
(一)电影审查的第一部地方法规
如前所述,在电影这个新生事物进入日本社会的早期,还谈不上具备与之相应的审查制度。然而,随着外国影片的不断涌入,旧的临监制度已经不能满足电影管理的需要。同一部影片,有的地方能够放映,在另一个地方却被禁止;每放映一部电影就必须派出一个警察,警力跟不上需要。
于是,对电影胶片和台词进行统一管理的“事前审查”制度就应运而生了。而催生这种“事前审查”的,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法国影片“吉戈玛”。起初,对这部犯罪题材的影片,是按照以往的传统方式进行临监管理的。由于该片充斥着各种犯罪行为和作案方式,社会影响恶劣,被警方禁止放映。然而,电影发行商和剧场钻了警方管理漏洞的空子,在利益的驱动下,对原片的片名进行五花八门的改动、或是照葫芦画瓢地把它改编成日本版后,又堂而皇之地在全国各地放映,屡禁不止,结果导致儿童纷纷效仿影片作案。面对这种被动局面,东京警方于大正六年(1917年)八月一日颁布了日本电影审查史上第一个地方法规——《活动写真取缔规则》,并且在警视厅设立了“活动写真检阅室”专门负责对影片内容的审查。根据这个规则,凡影片中有以下镜头的,一律在禁映、剪裁之列:
1.含有有损国家和君主尊严镜头的。
2.含有通奸、自由恋爱等违背我国良风美俗镜头的。
3.含有接吻、卧室等可以诱发观众邪念镜头的。
4.含有防火、杀人、抢劫等可引诱观众产生犯罪动机镜头的[2]。
不久,东京的这一地方法规就扩大到了全国,后来又进一步发展为由内务省统一实施的全国性审查,以取代由东京警视厅实施的地方性审查。
至此,日本电影审查制度定下了它的针对性基调。现在看来,其中的第一条带有政治色彩,第二第三条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关于涉及性以及床戏镜头的内容,将在第三节重点讨论)此后的日本电影审查,无非是这个基调在新形势下的深化和演变而已。为了适应日本军国主义的对外扩张政策的需要,日本的电影审查更进一步演变成抵制西方民主制度、强化民族主义奴化精神、向国民灌输军国主义思想的工具。
(二)电影审查的第一部国家法律
昭和十四年(1939)是日本电影审查史上有特别意义的年份。这年十月,日本推出了历史上第一步全国性的《映画法》。该法律由二十六条规定构成。其中含有许多限制性的内容。如:“对外国影片上映的限制”,“对青少年观看电影的限制”,“放映文化、新闻片的义务”等。还确定了“有益于国民教育的电影的认定、制作、发行的许可制”,“导演、演员、摄影师的登录制”等强制性规定,至此,国家已经全面掌握了对电影的生杀大权。
据当年内务省的统计数据,同一年中,被审查的国内电影达582部,外国电影达一百一十一部。国内电影九十九处被剪裁,国外电影九十八处被剪裁。剪裁掉的国内影片胶片长达2848米,国外影片剪裁掉的胶片长度为2475米。
(三)美军占领期间强加于日本的电影审查制度——行业自律团体“映伦”的诞生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的电影业遭受了重创,仅毁于美军轰炸的电影院就达513家。日本战败后,美军对日本实行了军事占领。占领军司令部对日本的电影业实行了全面的军事管制,并宣布此前的电影法、内务省审查规定全部废除。接着,美军司令部于11月17日又进一步向日本政府递交了《关于清除反民主主义电影的通告》,禁止所有曾被用于国粹主义、封建主义、军国主义宣传的影片的放映、交换和交易。
在占领军禁令的管制下,共有225部电影被禁止上映,其中不乏二战期间被热映的影片(如黑泽明导演的《姿三四郎》、木下惠介导演的《花开的港口》等),还有不少宝贵的胶片被焚毁。
有意思的是,与此相反,一些此前根据日本的《映画法》和内务省审查规定被禁止上映的影片,尤其是描述恋爱、偷情的影片却得以重见天日。比如,以吉原“花柳街”为背景展开的“恋爱片”《吉原》,一直是以“有伤风化”为由被禁止上映,此时解禁。曾经被打入冷宫的以西方国家宫廷内的“偷情”为题材的《虚幻的恋情》,也得以重见天日。
昭和二十三年,占领军总司令部负责电影审查的哈利。施罗德(音译)对日本电影协会表示,希望设立一个自律审查的民间机构。这样可以避免将来日本恢复战前的电影审查官僚体制,同时也可以代替占领军承担起电影审查的职责。于是经过对《映画伦理规程》三次重要的修改后,“映画伦理规程管理委员会”(简称“映伦”)于昭和二十四年成立了。在宣布“映伦”成立的大会上,占领军的“民间情报教育局”局长致辞说:“本会的成立明确表明,诸位对电影业有着实施自主管理的强烈意愿……在民众声音弱小的日本,本会的成立有着划时代的意义。如果业界能够按照遵守这个章程提出的准则,那么,现行刑法中针对电影的第175条就将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2]。
“映伦”的成立,在日本电影审查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总的说来,它是一个协调电影业界、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新闻媒体、观众之间关系的半官半民性质的组织。在既崇尚西方民主价值观、又有着浓厚的东方保守文化色彩的日本社会背景下,当代日本电影审查走过的道路,可以说就是“映伦”适应历史发展的需要、逐步跟上历史步伐,在上述各方的夹缝中寻求妥协平衡点的道路。
四、对“性画面”的封杀与宽容――老“映伦”脱胎换骨的新生
一般说来,所谓的电影审查,除了特定历史时期的政治需要外,其矛头所向,无疑都是电影画面中的涉及“性”的镜头。如前所述,在电影这个怪物刚进入日本社会的早期,电影画面中出现的女舞蹈演员抬腿的动作都是被视为“有伤风化”而被禁止放映的。在《映画法》开始实施后,对涉及性的画面裁剪也是相当严厉的。那些对接吻、卧室这类“可能会引发观众产生邪念”的镜头,“无论对于作品情节有多大的必然性一律在剪裁之列。”
日本国产影片中最早的所谓“床戏”,是昭和5年(1930)年放映的《我的太阳》(日活制片,村田实导演)。其实,所谓床戏,不过是女主角峰吟子衣衫凌乱地躺在床上,男主角小杉勇走进卧室的画面而已;当切换到下一个镜头时,男主角已经从房里走出去。就是这样一个画面,也引得当时的青年影迷看得只咽口水,如痴如醉。在当时,不仅不允许有接吻的画面,连片名中也不许有“接吻”的字眼——菊池宽的原作《第二次接吻》搬上银幕时成了《京子和倭文子》,片岗铁兵的原作《接吻的责任》搬上银幕时成了《恋爱的责任》[3]。
来自国外的影片也没逃出被剪裁的厄运,最早出现在日本银幕上(昭和10年,即1935年)的全裸女性形象,是捷克电影《春之调》中的娜马尔,结果女主角全裸的身体被裁掉了,胶片上只剩下一个光着身子的背影。
美军占领日本期间,尽管占领军总司令部对此加以鼓励,但在解禁的《一个夜晚的接吻》中,并没有出现片名中所说的接吻画面。当时片中有一个男女主角在雨中相拥、两张脸慢慢贴近的镜头——头顶上却罩着一把雨伞。直到松竹推出的《二十岁的青春》中,才第一次在日本银幕上出现了男女接吻的真实镜头,据说当时电影院里一片哗然。
美军撤出日本后,“映伦”失去了自己的保护伞,开始独自面对来自各方面的挑战。
首先面对的问题是,对国外电影怎么审查?此前,由于有美军司令部把关,外国电影是不需通过“映伦”审查的。“映伦”首先和影片出口国的行业协会、国内的影片进口商达成协议,希望他们先进行自律审查。但却遭到了美国电影协会(MPAA)的拒绝,理由是,日本“映伦”的章程本来就是美国的翻版,没有这个必要。
这样一来,就某一部影片能否在日本放映,“映伦”和外国制片商、本国发行商之间自然会产生摩擦;即便对方同意加以剪裁后放映,剪裁的标准——露多少、留多少又会成为争执的焦点,有时甚至会发展成外交纠纷。而国内的媒体、教育界、青少年权益保护团体人士也常常有不同看法——“映伦”必须经常面对这种尴尬局面。形势的发展,在一步步倒逼“映伦”进行改革。
昭和三十年十一月,以日本艺术院长高桥诚一为委员长的“内阁映画审议会”成立了。审议会作出决议,成立新的“映伦”,将以前的“映画伦理规程管理委员会”改称为“映伦管理委员会”,以前的咨询机构“青少年映画委员会”改称为“青少年映画审议会”,另外专设一个“外国映画部门”,将新的“映伦”交由非电影界的德高望重的有识之士管理,而不是象旧“映伦”那样,仅由主要电影制作商和发行商构成,以致形成了“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的被动局面。
这个新的“映伦”,一直到今天还在运作,履行着自己的使命。此后的日本电影审查,逐步走上了法制的轨道,某一部电影是否应该放映的决定,经常成为全国各方人士争论的焦点。这些焦点,基本上都集中在以下几点:
1.是不是具有反社会性质。
2.是不是道德上极端低俗化。
作者简介:黄珂,女,上海大学影视艺术技术学院新闻传播学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传播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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